以案示警!森林防火再敲警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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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祭祀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近日,建平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案件。

 

 

2024年4月11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在朱碌科镇水塘沟村八组自家耕地内进行“烧荒”,因风向变化造成火势无法控制,迅速蔓延,引发山林失火。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如实供述了违规用火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目前,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分局) 江阳: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市民一旦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況。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对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