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建平公安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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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公安交警

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一封信

 

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寒消春至正当时,暖阳笑迎学子归!转眼间,这个寒假即将结束,孩子们又要回到阔别已久的校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建平公安交警始终如一守护孩子们平安成长。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请各位家长承担好交通安全领路人和监护人的责任,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让“出行更安全,城市更美丽”!建平公安交警真诚地希望所有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都能安全出行,并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家长以身作则

家长驾车接送学生,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示范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摒弃交通安全陋习。

 

 

守法文明接送路

家长驾驶小车接送学生时,不要将学生单独留在车内。行经人行横道时,注意礼让,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骑乘人员要戴好头盔,让上下学之路更有安全感。

 

步行出行

学生们步行时,切勿分散注意力,玩手机、听音乐、嬉戏打闹等;汽车周围存在视觉盲区,切勿逗留玩耍;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切勿翻越隔离护栏;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没有油门、刹车、方向盘,任何突发情况或外力都能轻易打破平衡,家长需注意教导孩子,不得上道路行驶。

 

骑车出行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远离大型车辆,尤其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未满12周岁不可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可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不要互相追逐、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攀附其他车辆,同时牢记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出行

同学们乘坐汽车出行时,务必系牢安全带;车辆行进中,坐稳扶牢,切勿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免发生危险;红灯等待通行时,驾乘人员切勿上下车辆;临时停车,要选择合法合规地点,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线;下车时,从车辆右侧安全开门下车,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不坐电动三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听从交警指挥

每逢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是道路交通的拥堵点,任何车辆和行人,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请服从交警的指挥,不随意停车,确保道路通畅。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平安幸福!请家长朋友们规范自身安全行为,教育引导孩子们共同养成良好出行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让我们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让孩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