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春耕 | 备耕生产,切记交通安全“七点倡议”

2024-03-22
浏览量:0

护航春耕 | 备耕生产,切记交通安全“七点倡议”

——建平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万物复苏,春耕在即。眼下,广大农民朋友开始为春耕生产做准备,筹划购买农资、农药、种子等必需品,确保及时耕种、不误农时。在此期间,农民朋友驾驶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出行增多。一些上路行驶车辆,存在着无牌、无证、超长、超宽、超速等交通违法问题,还有的欠缺反光标识。风险无处不在,责任重如泰山。为了保障广大农民朋友春耕期间出行安全、平稳畅通,坚决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好。

 

二、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三、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五、一旦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同时要在尾部150米远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过马路时要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家中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七、注意防范雨雾天气。雨雾天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容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时,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生活幸福。希望你们在春耕备耕过程中,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交通事故伤害。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建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