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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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加速复苏,助力全县消费市场扩容增质,根据《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103号)及朝阳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经建平县商务局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审核,拟对以下15家限额以上单位2023年度开展的促消费活动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如对支持项目存有异议,可于6月7日前向建平县商务局商贸运行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0421—781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