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种植农作物行为的通告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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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农民朋友:
为全面保护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坚决遏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垦草原种植农作物。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擅自砍伐林木、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
三、严禁林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全面禁止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行为,采伐林木后必须在当年或者翌年第一个造林季节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逾期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禁林粮间作:自2025年开始,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林粮间作,符合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按《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执行。
五、严禁违法地块复垦和退耕还林地复耕:全县违法开垦林地、草原地块的违法行为人,要严格按质按量在5月前完成植被恢复,对未按时恢复的违法行为人,将依法强制执行或代履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公安局、林草局、属地乡镇场街将持续加大毁林毁草开垦种植农作物、采伐迹地不及时更新造林、违规林粮间种、不及时恢复违法地块林草植被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顶风作案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5日